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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的专利奖励办法:最高奖励50万元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23 浏览次数:

记者昨天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新的《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大幅度提高对中国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等奖项的奖励额度。新的《办法》规定,市政府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我市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万元奖金支持。

 

安阳市专利奖以市政府奖名义发布施行,设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旨在奖励对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市政府曾于2014年出台《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规定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设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其中,专利优秀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2万元;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1万元。

 

此次印发的《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规定,安阳市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设立特等奖1项,为发明专利;设立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6项。一等奖、二等奖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不少于2/3。其中,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2万元。对荣获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的我市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金支持。其中,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荣获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以上各项奖金均由市财政列支。

 

“设立安阳市专利奖,进一步鼓励专利创造、实施和转化,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运用知识产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对增强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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