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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率先在全省出台文件支持公益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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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中牟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这是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中牟率先在全省出台文件支持公益诉讼。
2017年6月,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知》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发生的损害公益的行为不袒护、不包庇,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党委、政府旗帜鲜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将有效排除公益诉讼的阻力,促使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职。”省检察院民行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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