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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示范管〔2017〕89号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加快建筑业及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

安示范管〔2017〕8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安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加快建筑业及总部经济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局办及直属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派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及总部经济发展,强力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征管税收,经示范区管委会、安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建筑业及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 王红兵  安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宁红亮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李红院  安阳县政协主席

李军光   安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社建  安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孟凡勇   安阳县政府副县长

杨百泉   示范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蔡光伟   示范区建环局局长

张晓英   示范区发改局局长

付书堂   安阳县政协副主席

景瑞红  安阳县法院院长

呼雪峰  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

李文昭  示范区公安分局局长

户俊义  安阳县公安局政委

史社江   示范区地税局局长

杨会范   安阳县副县级干部、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申海明  安阳县纪委副书记

郭宝军   安阳县财政局局长

       员:郭建光   示范区工委办副主任

李志锋  示范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景林  示范区督查室主任

杨佰昌  示范区新农办主任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示范区规委办负责人

裴文清  安阳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郭万明  安阳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王永刚  安阳县政府办副主任

于红伟  安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玉萍  安阳县法院副院长

陈建强  安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桑海宾  安阳县国土局局长

张晓海  安阳县住建局局长

米永建  安阳县规划中心主任      

李卫生   安阳县国税局局长

      安阳县地税局局长

      安阳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王庆红   安阳县交通局局长

      安阳县公路局局长

雷  涛  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负责人

龙继崇   安阳县商务局局长

      安阳县环保局局长

刘建军  安阳县工信委主任

张艳青  安阳县农牧局局长

崔现民   安阳县人防办主任

   峰   安阳县地震办主任

李冬冬   安阳县消防大队队长

牛继平  安阳县不动产中心副主任

郭虎   安阳县人行行长

任利平  安阳县邮政局局长

李晓波   白璧镇镇长

瑞江   高庄镇镇长

曹   红   产业小镇管委会主任

      永和镇镇长

孙永锋   瓦店乡乡长

霍明星   韩陵镇镇长

冯云峰   辛村镇镇长

程光庆   吕村镇镇长

郭  涛  北郭乡乡长

郑永刚   崔家桥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郭宝军兼任,郭建光、王永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五个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建筑业发展工作组

组     长:李红院  县政协主席

副 组 长:王社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付书堂  县政协副主席

张晓海  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示范区建环局、县住建局、示范区(安阳县)财政局、示范区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示范区规委办、县规划中心、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消防大队、县人防办、县不动产中心、白璧镇、高庄镇、崇义街道办事处、产业小镇管委会、永和镇、瓦店乡、韩陵镇、辛村镇、吕村镇、北郭乡、崔家桥镇

主要职责:

1、全面澄清在示范区(安阳县)辖区内已注册的建筑企业底数,以及安阳县籍人员在外地注册的建筑企业状况,出台建筑企业入驻优惠政策,负责帮助建筑企业办理证照、落户事宜,提供保姆式服务;

2、负责建筑业发展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筑业招商工作,监督落实好建筑业发展优惠政策; 

3、筹建建筑业总部大厦,发展总部经济,做大做强建筑业,实现税收快速增长。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组

组    长:孟凡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百泉   示范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单位:示范区建环局、县住建局、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示范区(安阳县)财政局、示范区规委办、县规划中心、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示范区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不动产中心、白璧镇、高庄镇、崇义街道办事处、产业小镇管委会、永和镇、瓦店乡、韩陵镇、辛村镇、吕村镇、北郭乡、崔家桥镇

主要职责:

1、全面澄清示范区(安阳县)辖区内在建开发项目、待开发项目及具备开发条件的成熟地块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开发公司的情况,并负责帮助项目所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注册公司等事宜;

2、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管理、服务、解决问题,帮助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征管,实现足额征收,应收尽收。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

组    长:蔡光伟   示范区建环局局长

副 组 长:王庆红  县交通局局长 

魏  斌  县公路局局长

成员单位:示范区建环局、县住建局、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示范区规委办、县规划中心、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示范区(安阳县)财政局、示范区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白璧镇、高庄镇、崇义街道办事处、产业小镇管委会、永和镇、瓦店乡、韩陵镇、辛村镇、吕村镇、北郭乡、崔家桥镇

主要职责:

1、全面澄清示范区(安阳县)辖区内在建、拟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项目施工单位(公司)情况,负责帮助施工单位(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注册公司等事宜;

2、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服务、解决问题,帮助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税收征管,实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四、金融服务业发展工作组

组    长:郭宝军  县财政局局长

副 组 长:郭万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成员单位:示范区(安阳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示范区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白璧镇、高庄镇、崇义街道办事处、产业小镇管委会、永和镇、瓦店乡、韩陵镇、辛村镇、吕村镇、北郭乡、崔家桥镇

主要职责:

1、全面澄清示范区(安阳县)辖区内银行、保险、基金、投资、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情况,全力支持已有金融服务企业发展,同时,大力开展金融服务业招商工作,制定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并帮助金融服务企业办理证照、落户等事宜;

2、加大保险类金融服务企业引进力度,制定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并帮助保险类金融服务企业办理证照、落户等事宜; 

  3、筹建金融服务业大厦,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增加财政税收。

五、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组

组    长:张晓英   示范区发改局局长

副 组 长:雷  涛  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负责人

龙继崇  县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示范区发改局、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委、县农牧局、县邮政局、示范区(安阳县)财政局、示范区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示范区规委办、县规划中心、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示范区建环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白璧镇、高庄镇、崇义街道办事处、产业小镇管委会、永和镇、瓦店乡、韩陵镇、辛村镇、吕村镇、北郭乡、崔家桥镇

主要职责:

1、全面澄清示范区(安阳县)辖区内现代物流业企业情况,负责为现代物流业办理证照、落户等相关事宜;

2、负责现代物流业招商工作,制定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3、做好示范区(安阳县)辖区内物流业发展规划,筹建现代物流园区,做大做强现代物流园区经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

工作要求:一是领导小组坚持实行示范区(安阳县)党政例会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每月通报,半年考核,年终奖惩”的督导推进机制,并将各单位工作业绩列入政府目标考核范畴;二是领导小组坚持实行半月例会制度,定时听取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五个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严格依法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安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201710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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