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示范管〔2017〕96号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1-2-16-1、 AD7-3-1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1-2-16-1、AD7-3-1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1-2-16-1地块(亚龙湾路与民康西路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7-3-10-1地块(富民街与崇义路交叉口东南)控制性详细规划、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3-2-2-1(文明大道与辛瓦路交叉口东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要认真执行该规划,并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此复。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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