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示范管〔2017〕 115号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2-4-6-1、 AD2-4-8-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2-4-6-1、AD2-4-8-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AD2-4-6-1、AD2-4-8-1地块(右弼路与长虹西路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要认真执行该规划,并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此复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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