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示范办〔2017〕3号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及直属单位,各镇(街道),集聚区(园区),各派驻单位: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综合)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确保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及婚丧嫁娶、乔迁开业时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安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特制定《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我区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积极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人身伤害和财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建立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曹 阳 行政办主任 成 员:张崇安 政法办主任 张世翼 行政执法局长 李志锋 公安分局副局长 吉庆良 发展改革规划局副局长 魏 斌 建环局副局长 邓 光 工商局副局长 孟令银 社会事务办卫计科长 田 新 社会事务办民政科长 柳爱民 社会事务办教育科长 彭德华 建环局环保科长 蔺玲玲 工委(综合)办公室 郭 威 白璧镇人大主席 张务恩 高庄镇副镇长 任会鹏 崇义办副主任 冯 华 产业小镇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放办),禁放办设在示范区公安分局治安队,曹阳兼任办公室主任,于洪涛任副主任,李瑞山任联络员,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综合协调。各镇(街道)办、产业小镇管委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工委(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禁放工作的宣传,指导新闻单位和媒体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板面、标语、宣传单、禁放通告和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协调联通、移动、电信发放信息等全方位进行宣传禁放工作,使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政法办:对禁放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指导综治单位充分发挥治安巡防、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做好居民禁放宣传工作。 (三)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受理公民举报;会同安监部门销毁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参与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禁放工作巡查。 (四)发展改革规划局: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储存、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参与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禁放工作巡查。 (五)工商局:负责做好沿街门店经营户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医院对新生儿家庭进行禁放工作的宣传告知;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集中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寒假、暑假放假前夕,通过《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交由学生家长签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七)行政执法局:广泛运用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参与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禁放巡查。 (八)建设环保局:负责做好全区货运和客运车辆驾驶员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建筑工地、房地产、住宅小区等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对燃放者的违规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负责监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九)各镇(街道)办、产业小镇: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公安、安监、城管和工商质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禁放工作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及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详细的禁放宣传方案,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使禁放工作深入人心。 (二)开展禁放联合执法巡查。发改、公安、行政执法、工商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沿街门店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在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日早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要组织镇(街道)办、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辖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巡查。春节期间,公安、行政执法、发改、环保等部门要不间断的巡逻,加强对社会面的巡查管控力度,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处理。 (三)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安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之规定,对违禁者要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合作,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加强信息沟通、环节衔接,形成层层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办要与村委会签订禁放责任书。村委会要与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发现燃放,多方取证,同时上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区禁放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禁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任追究。区政法办将禁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平安建设“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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