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动态资讯-->公示公告 |
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2016年至2017年度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 |
|
|
安县财会〔2018〕2号
安 阳 县 财 政 局 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2016年至2017年度 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2016年至2017年,我县广大会计工作者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贯彻落实新《会计法》,进一步激励会计人崇尚诚信、依法理财、改革创新,为我县财政经济发展和实现打造“产业新高地、城市副中心、安阳县新县城”宏伟目标贡献行业力量,经研究,县财政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年至2017年度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财政局成立安阳县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和人事、监察、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研究、规划、决议评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科,具体负责规划、宣传、评选组织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 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凡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在会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社会上、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 (一)在参加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或在县级(含)以上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三)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第一线,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坚持原则、善于理财,并在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四)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五)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中勤勉尽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颇有成效,为提升我县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改善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推进会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 (六) 除上述条件以外在会计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四、表彰名额的确定 统筹考虑拟确定全县表彰18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0人、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8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上报人数和条件对最终名额进行合理调整调剂。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采取适当的方式,确定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人选,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报送候选人材料。各上报单位应于4月4日前向县财政局上报经审查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及评审材料,包括推荐表(格式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等。 (三)组织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上报的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进行审查、评选、确认,确定表彰对象。 (四)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由安阳县财政局发文表彰,授予“安阳县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事迹突出、特别优秀的人员上报安阳市财政局,参加全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 六、其他要求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部门的推荐活动,按上述程序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安阳县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3335002 电子邮箱:ayxczjkjg@126.com
附件:安阳县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2018年3月23日 |
|
|
安东发布 |
安东招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