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我中心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中心及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并明确一名副职负责网站信息内容发布的协调工作,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承办网站内容发布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中心依托安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除涉密和敏感文件都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信息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无。 (四)政策解读报送情况。按要求报送政策解读稿件2篇。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向政府网站《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专栏报送了我中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对照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 三、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2018年, 我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做好我中心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发布工作,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及我中心工作重点,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我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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