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政〔2018〕7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阳县脱贫攻坚工作三年规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县脱贫攻坚工作三年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3日 安阳县脱贫攻坚工作三年规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落实好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为使全县20个贫困村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结合《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县精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安县政〔2016〕9号)和目前的扶贫开发实际情况,制定2018—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贫困现状 我县地处豫北平原,辖9个乡镇、305个行政村,全县总面积528平方公里,人口5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3万人,耕地面积48.3万亩。省级贫困村20个,占6.6%;截至2018年初已摘帽16个;目前还有4个未脱贫,占1.3%。建档立卡贫困户3159户、7024人,占1.3%;截至2018年初,全县还有未脱贫贫困户1870户、364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68%。 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以来,贫困村困难状况明显缓解,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制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农村贫困问题依然严竣。 二、贫困原因 以传统种植业为主,产业结构较为单一,科技含量低,村集体和群众经济收入低。个别农户有青壮年的可以外出务工,而外出务工在时间上得不到保证。经济收入没有稳定的保障。家中无劳动力或残疾、患有大病、慢性病等,缺乏劳动收入来源。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思路,围绕贫困村达到“七通七有七能”标准、贫困群众生活实现“两不愁四保障”和年人均纯收入高于4000元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加大扶贫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力度,加快项目建设,细化工作措施,深化乡镇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扶贫的局面,进一步奠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发展原则。本着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能长久发挥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和安排各类扶贫项目。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在选择、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时,要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和意愿来确定和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同时,要动员贫困户参与村级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验收和后续管理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多元化投入原则。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和企业、贫困户的投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入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4.产业化经营原则。以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生产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实行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营收入,助贫增收。 四、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现“两不愁,四保障”目标;贫困家庭成员按规定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贫困村综合经济显著增强;贫困村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经过精准识别,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159户、7024人,贫困村20个。按照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要求,截至2017年底,全县减贫1289户、3375人,贫困村脱贫16个,目前全县还有未脱贫贫困户1870户、3649人,贫困村4个。根据省、市脱贫攻坚目标要求,2018年全县要完成永和镇郭奇村、崔家桥镇胡庄村2个村退出贫困村序列、全县减贫910名贫困人口的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要全部完成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具体规划是:2018年减贫910人,贫困村2个;2019年减贫2000人,贫困村2个;2020年完成剩余人口脱贫,并巩固提升脱贫工作总体成效。 (二)产业化长足发展。全部贫困村完成财政专项投资0.87亿元,通过项目支持、资金整合、社会帮扶等措施,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县9个乡镇主要以发展高效农业为主,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优质粮食产业,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链结机制;因地制宜地搞好设施农业、温棚蔬菜和特色养殖等产业。 (三)实施基础设施到村行动计划。到2019年底,实现全部贫困村主要道路硬化,生产、生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农产品运输道路通畅。全部贫困村都要街道美化,路灯亮化,各类村内组织和制度健全,村风民风得到明显提升。 (四)道路畅通。基本实现包括贫困村在内的所有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通过公路实现全面硬化。到2019年,实现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道路硬化,通水泥(柏油)路。 (五)饮水安全。到2019年底,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用自来水得到保障。 (六)电力保障。到2019年底,完成全县符合条件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建成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体系。 (七)危房改造。到2019年底,全部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所有贫困户住上安全房,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八)教育扶贫。到2019年,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职业教育稳定就业率达90%以上。 (九)医疗扶贫。到2019年底,建成覆盖包括全县贫困村在内的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贫困人口“五重医疗保障”和“一站式服务”成为常态;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门诊统筹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十)文化扶贫。到2019年底,基本建立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健全完善广播影视服务体系,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贫困村有文化室(文化活动中心)。贫困村残疾人无障碍均等享有基本文化和体育服务。 五、脱贫措施 (一)健全领导帮扶机制。全员参与扶贫,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帮扶贫困户,积极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科学规划,集中投入。做到县级领导分包乡镇、联系贫困户,积极谋划增收产业,解决他们急需解决的生活问题。县直定点帮扶单位确定帮扶对象,明确帮扶任务,落实具体帮扶措施。行业部门定期排查、及时调整扶贫政策受益对象,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村发挥主体责任,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积极宣传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主动与帮扶责任人联系对接,及时解决和反馈贫困户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统筹力度。统筹财政资金安排,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幅度。加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等资金整合力度,形成扶贫资金使用合力,集中力量办好扶贫大事。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更多资金和项目支持,按照“七通七有七能”标准和“六改一增一送”活动要求,优先保障涉及贫困村或贫困户较多村的“一事一议”建设。 (三)加大行业部门扶贫力度。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办,落实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救助”、“医疗报销补助”和“住房保障”等政策,保障和提升基本生活条件。实施“文化扶贫”“法律扶贫”等帮扶措施,从思想文化、司法等方面提升贫困人口思想意识。确保民政、残联、供电等部门严格扶贫政策落实,及时发放各类补助,切实让贫困群众早受益、早脱贫。 (四)搞好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完善产业扶贫指导意见,明确乡镇扶贫产业任务目标,增加带贫基地数量,2018年至2020年,每个乡镇再建成特色扶贫带贫基地5—10个。二是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增强带贫能力。积极推行“基地+金融或财政扶持+贫困户就业”的脱贫模式、提高基地带贫能力,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实现“一人就业,一家脱贫”的目的。三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脱贫产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全面激发各级组织、社会团体和群众的整体动力,实现多点发力、聚力攻坚。四是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力度。受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发展相应的种植、养殖、工艺品加工或光伏等扶贫产业,可按照“扶持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获得相应扶贫资金或扶贫贷款扶持。 (五)强化脱贫技能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加大养殖、林果栽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农户的劳动技能。积极动员贫困户参加培训和职业教育,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生活费、交通费等补贴。 (六)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围绕“乡村振兴”工程相关目标,积极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把民生工程和生计建设作为重点,按照“基础设施”到村,产业项目到户、培训转移到人、责任帮扶到单位的“四到”扶贫措施,重点解决村组道路、饮水工程、社会事业、环境整治、信息服务等问题,从而推动贫困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七)全力抓好社会扶贫。紧密联系,积极对接,争取帮扶项目资金、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落实帮扶工作措施,加大对定点帮扶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考核考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的帮扶作用,更加效地服务于全县的扶贫事业。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发布扶贫需求信息、号召社会各界参与帮扶,形成人人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八)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出列一个村,人居环境提升一个村。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在全县农村营造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的良好向上氛围。 (九)大力开展集中扶贫活动。继续加大对贫困村“七通七有七能”项目的建设,利用中央、省、市级资金做好到户增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雨露计划。巩固提升贫困村“七通七有七能”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六改一增一送”活动,按照每户贫困户5000元的标准由乡镇为贫困户改门窗、墙面地面、房顶、电路等,建立送物送温暖长效机制,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坚持每月5日、20日集中入户扶贫日制度,不定期开展“集中帮扶月”“集中帮扶周”活动,使贫困户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扶贫部门主管落实的管理体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完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有关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要在项目实施之初就让有关监督部门参与,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的实施按要求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三是所有项目实行公示制,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质量保证金制度。 (三)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资金管理,坚决杜绝项目资金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的行为发生。一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县级报账制。二是严格资金拨付和借款程序,坚持按项目进度投放资金,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三是项目开发村实行资金账目上墙公开,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四是做好资金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资金审计。 (四)强化政策支持。一是财税政策支持。我县财政预算要按中央、省和安阳市财政扶贫资金的20%安排本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对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国家税收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二是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小额信用贷款向贫困户倾斜,完善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乡村建立基层服务网点,落实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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