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政〔2018〕19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土地流转为基础,以产业调整为方向,以品牌战略为突破,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着力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坚持政策扶持、技术支持、项目驱动、龙头带动,构建布局科学、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绿色高效、运行规范的现代特色农业,逐步实现基地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和发展融合化,打造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新高地,提升安阳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水平。 二、工作目标 实施“阶梯计划”和“引凤计划”,按照“存量上规模,增量上龙头”的原则,对现有农业园区和规模经营主体,分类分层次扶持,鼓励先小变大,后大变精,培育精品园区;大招商,招大商,引进大型龙头企业。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田园综合体或经营联合体,引领产业发展。2018年,通过调优夏粮种植、调减传统玉米种植,调整农业结构面积5万亩以上。提升农业园区4个,新建都市生态农业园区2个,新增园区面积4000亩。新增设施瓜菜种植面积1万亩,新建“三品一标”认证基地10个。重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0家,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到2020年,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0万亩;建成“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30个;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50个,其中,建设1000亩以上的特色精品园区5个;培育市级龙头企业20家、省级5家;培育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家。初步完成我县现代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产业发展体系,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三、产业发展定位及空间布局 (一)产业发展定位 一是生态农业带动乡村旅游,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区,走“绿色、循环、创意、共享”的都市生态农业发展道路,打造A级乡村旅游景区,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调优结构。在稳定优质小麦生产的基础上,通过实力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优质瓜菜菌、林果、中药材、油料和草畜等产业,调优种养结构,做强特色产业。 (二)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轴线+纵深”的模式,线轴长藤结瓜出精品,纵深模块发展兴产业,点、线、面同步推进,“一乡一主业、一村一主品”区域化布局,逐步形成东中西三大特色产业区。 近郊乡村旅游区:发挥韩陵、崔家桥、永和、瓦店东北部的区位优势,在北外环(狄青线)西段、G341、S219沿线,依托安阳河、东湖、南湖湿地公园,强力推进优质林果、花卉、瓜菜菌精品示范园区,以A级景区建设为标准,因地制宜打造休闲观光、采摘体验、餐饮娱乐为一体的乡村游乐区。 中部高效农业示范区:沿S301、北外环中段,以吕村镇、永和镇东北部为主,通过大招商、招大商,培育发展大型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带动该区域全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瓜菜菌、林果、中药材、油料和草畜等高效产业,着力打造高效农业生产基地集群。 东部经济作物示范区:以县东环和安内快速通道为中线,以北郭乡、辛村镇、瓦店乡南部为主,在稳定夏粮安全的前提下,大幅调减传统玉米种植面积,发展麦椒套、蒜椒套、红薯、土豆等经济作物,打造15万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四、推进措施 (一)金融扶持,财政奖补。金融办要以农村三权分置为基础,积极协调推动金融部门、保险部门支持农业重点产业,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符合全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业产业,加快促进结构调整步伐和经营主体的发展提升。一是集中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对新建单栋大棚,每亩(棚内净面积)奖补0.2万元;对新建日光温室,每亩(棚内净面积)奖补1.5万元;对新建高标准设施农业,凡获得县级以上诸如蔬菜标准园、产业扶贫基地等荣誉称号的,依据投资情况给予10—30万元的奖补;对开展工厂化育苗的设施农业,依据发展带动面积给与不同程度的补贴。二是特色种植方面。对连片种植高效经济作物达到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300元的奖补。三是创优品牌方面。对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三品一标”认证、获得名牌商标或创建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0.5—10万元的奖励。对于面积超过一定规模、投资大的依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补。 (二)部门统筹,定向发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捆绑使用,定向发力,采取“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款专用、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成果共享”的办法,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集中用于打造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加快手续办理和协调力度,财政、农工办、农牧、人社、水务、林业、交通、电力、商务等部门,要整合项目资金,予以重点倾斜。加快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配套建设,实现解决投入难题,确保现代农业项目的顺利推进。宣传、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扶持政策和各类典型,大力推介,提升全县农业产业新形象,营造大力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技术人才,跟踪服务。与中棉所、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吸引人才,发挥优势,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使其成为我县农业经济发展的智囊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避免盲目发展。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对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技术培训、学习交流,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强化招商,龙头带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雄厚资本的集团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划转、合资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形成龙头企业,打造精品农业;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商界精英和民营资本开发农业产业,规模经营,领办、创办新的龙头企业,形成头雁效应,带动现代农业上规模,高层次发展。 (五)质量兴产,品牌富农。用现代农业科技武装农民及农业产业化各环节,着力提升农产品的品质。以“双安双创”为抓手,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监督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全程可追溯,提升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提高科技含量,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同时,按照“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品牌化营销、全方位推介”的要求,实施品牌化战略。对有条件创树名优品牌的企业,在项目安排和奖补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支持名优品牌创建。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现代农业发展指挥部统筹指导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路径,结合各自目标和职能,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实行项目专组制。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对现代农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建立项目专组分包责任制,紧盯项目或经营主体,明确专组负责,建立项目推进台账,搞好服务,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导考评。将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对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督查,实行定期汇报、观摩、通报制度,督促工作开展。加强考核激励,对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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