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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2018〕20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庞湾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05 浏览次数:

安县政〔201820

安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和镇庞湾村拆迁补偿安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和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永和镇庞湾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61日    

 

 

                         

永和镇庞湾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本次永和镇庞湾村拆迁涉及18户村民宅基地,涉及村民97人。

拆迁范围:永和镇庞湾村0.3751公顷。拆迁期限:待省政府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实施完成。选址要求:按照安阳县总体规划和永和镇规划统一安置,结合建设规划要求由规划部门负责作出具体详细的统一规划。

拆迁补偿安置:一、货币补偿标准,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评估机构估价进行;二、住宅实物安置,实行拆一补一的原则进行住宅安置;三、住房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先行建设拆迁户安置住房再进行拆迁。

永和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住宅拆迁管理相关法规安政〔201632号文件要求实施拆迁。为确保被拆迁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到位、不使用被征用土地,更不得实施强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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