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政办〔2018〕42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 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8日 安阳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全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2017年度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争做“五个示范”、打造“产业新高地、城市副中心、宜居新县城”和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安阳县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集中时间、精力,依法打击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非法违法“散乱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惩偷排漏排行为,严格规范生产活动,改善人居环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全部依法拆除。 三、活动步骤 全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村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存在的无证无照、非法违法“散乱污”企业及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彻底清查,逐一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无证无照、非法违法“散乱污”企业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和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县指挥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排查和整治的无证无照、非法违法“散乱污”企业及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逐项检查验收销号。凡没有按照标准整治到位的要重新整治,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建设生产、违抗停建停产指令、违规排放等行为,重点查处未依法取得发改、土地、规划、建设、工商质监、环保等有关手续的“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对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进行全部拆除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为契机,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拆除整改的基础上,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现象死灰复燃和新的违法现象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县政府成立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指挥部(名单见附件),依法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及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进行打击或处理。 (二)广泛宣传,全面排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工作部署迅速召开乡镇全体干部会、“两委”干部会,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集中整治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实行“五级排查”,即村民小组排查,村委会排查,包村乡干部排查,包片领导排查,乡镇分片互查等,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层层签字;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单位盖章后报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指挥部。 (三)压实责任,依法整治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活动。 2.压实乡镇属地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是本辖区依法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按照有利于形成合力的要求,集中力量具体抓,亲自带队检查落实整治措施。主管副职要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彻底整改,严格标准 认真落实案件移交制度,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必须立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现象的发生。要以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土地原貌、复垦到位为整治标准,做到“四个不留”,即不留水电、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原料和成品,坚决整治取缔到位,做到停产企业不达标排放坚决不准复工。 (五)加强督导,从严问责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问责,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要进行检查,对思想松懈、职责不明、措施不力、整治不达标、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反面典型,由县指挥部提出处理意见报监察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安阳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违法违规 占地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 件 安阳县集中取缔“散乱污”企业及土地卫片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王红兵 县长 副指挥长:孟凡勇 副县长 户俊义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任广君 县委办副主任、督查局局长 郭万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王宏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符保清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世翼 县城管局局长 陈 峰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师 鹏 县环保局局长 孙泰峰 县发改委主任 李卫生 县国税局局长 赵 虎 县地税局局长 米永建 县城乡规划中心主任 郭慧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景修俊 示范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瑞民 县安监局局长 张朝军 国网安阳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晓波 白璧镇镇长 王瑞江 高庄镇镇长 武孟琪 永和镇镇长 张景林 吕村镇镇长 郑永刚 崔家桥镇镇长 霍明星 韩陵镇镇长 冯云峰 辛村镇镇长 孙永丰 瓦店乡乡长 郭 涛 北郭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组)、专项工作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督查组、打击处理组、验收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郭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综合组 组 长:郭万明 副组长:王宏伟 师 鹏 张世翼 符保清 成 员:住建局、环保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一名副职和一名业务骨干。 二、专项工作组 (一)第一专项工作组 组 长:王宏伟 成 员:县国土资源局20人,县环保局2人,县城管局2人。 辖 区:韩陵镇、崔家桥镇、永和镇 (二)第二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世翼 成 员:县城管局20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环保局2人。 辖 区:高庄镇、白璧镇、瓦店乡 (三)第三专项工作组 组 长:符保清 成 员:县住建局5人,县城管局15人,县环保局2人。 辖 区:吕村镇、辛村镇、北郭乡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秦 京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总台等媒体派记者3名,每个专项工作组一名记者,跟踪报道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导督查组 组 长:任广君 成 员:县督查局人员若干名 五、打击处理组 组 长:郭慧峰 景修俊 成 员:县公安局、示范区公安分局干警若干名 六、验收组 组 长:郭万明 成 员:行动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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