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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办〔2018〕49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安县政办〔201849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

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安阳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17    

 

安阳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

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省、市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坚持综合治理,坚持县内县外、网上网下、边检查控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毫不动摇地严管严控枪爆物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打防管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创新我县枪爆物品打击整治举措,着力提升打击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实现公安部提出的三个有效、三个下降、三个提升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县境内制贩、境外走私、网上贩卖高发势头有效遏制,非法入境和流通渠道有效阻断,易制枪爆物品有效管控;非法制造窝点数量逐步趋零,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存量明显下降,持枪和爆炸犯罪案件持续下降;网上抵制枪支文化氛围不断提升,严管严控政策社会共识显著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

三、组织领导

建立安阳县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信委、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广电总台、邮政局、县安监局、县教体局部门参加,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室负责同志担任。安阳县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打击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警令部、情报中心、公共关系办、督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监管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大队、国保大队、警务保障室和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打击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网络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等部门派专人参加。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1.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工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安监、邮政等部门要在日常检查、治安管控工作中深入摸排涉枪涉爆线索,通过网上巡查、技术手段发现内幕性、行动性涉枪涉爆情报。公安机关对各部门提供的线索情报加强研判分析,及时落地核查,创新技战法,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侦查打击。对跨区域、涉案人员多的制贩枪支、爆炸物品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强整体协作联动,深挖彻查、追根溯源,查清贩卖网络,及时落地抓人、铲除窝点、追缴枪爆物品。县公安“3.1”专案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侦办力度,深挖涉案线索,全面查清涉案爆炸物品的来源、渠道,彻底追查出售流向、数量,坚决摧毁违法犯罪网络、团伙,全面追缴非法枪爆物品,全力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彻底消除治安隐患。

2.严厉打击走私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加大我县与外省、市边界检查查控力度,以豫冀界公安检查站等地为重点,加强对寄递物流、小商品批发市场、长途车站、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强化一线堵、二线查、区域控、全国追措施,严查走私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分别加强对入境人员、货物、行李、寄递物品、快件和交通工具查验,突出对美国、菲律宾、泰国、蒙古及香港、台湾入境物品查验,提高抽检验视比例,及时发现查处走私枪爆物品行为。

3.严厉打击网络贩枪贩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全面收集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利用“623”机制平台开展情报研判,严厉打击网络贩枪贩爆犯罪活动。加强对网站、论坛、微信、境外即时通联软件等网络信息平台巡查,全面排查梳理涉枪涉爆非法交易线索,及时落地核查,坚决铲除网络贩枪贩爆土壤。

4.严厉打击枪爆与恐黑毒赌合流犯罪。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公安机关要加强枪爆与暴恐、黑恶、黄毒赌人员活动轨迹的碰撞比对,及时开展信息研判、预警推送、落地查控。对侦办的暴恐、黑恶、黄毒赌案件,要建立涉案枪爆线索核查追踪机制,彻底查清枪爆来源、流向,坚决追缴到位。

(二)全面加强危爆物品整治

1严治源头隐患。工信部门要严格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爆物品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取缔违规烟花爆竹零售点,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实现领取、发放、清退全环节动态管控,督促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安监、矿管部门要加强矿山井下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严格人员管理,落实出井检身制度,严防民爆物品非法流失。

2.严查非法矿点。矿管部门要加大对矿区巡查力度,重点查处非法矿点。对排查发现无证采矿或有证矿山违法采矿的行为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和矿管机构要责令停止违法采矿,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通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民爆物品。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和关闭矿山、非法矿点,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和矿管机构要依法提请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关闭或者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公安机关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清点、彻底收回遗留民爆物品。

3.严格运输管理。公安机关要严格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监管,并指导运输企业对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工信、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公安机关要会同工信、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严防违法违规运输危爆物品车辆出厂上路和过境。

(三全面加强网上清理整治

1.持续加强网络安全监管。要加强网络内容管理,督促互联网企业和网站严格落实内容管理责任,净化网络环境。

2.大力加强网上巡查清理。网信、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制的要求,以电商平台、期刊网站、搜索引擎和论坛、微博、微信、QQwhatsappline等社交平台、即时通讯应用为重点,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信息巡查监控,清理网上枪爆违法有害信息。公安、通信等部门要主动开展情报经营,综合运用数据资源开展线索挖掘,督促指导提供服务的网站主动排查发现枪爆线索,及时推送相关部门落地核查。

3.深入开展网上秩序整治。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全力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信息突出的网站、微博、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群组、论坛、社交网络、电商网站;督促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用户接入、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违法有害信息多发频发的网站,坚决依法关停相关栏目或服务,依法处罚相关网站,有效遏制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

(四)全面加强收缴查控

1.加强社会面清查收缴。公安、综治、国土资源、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多轮次集中清查收缴行动,广泛发动基层力量,深入排查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区、部位和场所,及时发现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公安、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射击游艺活动场所、野战游戏场所、军品店、玩具店的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收缴非法气枪、仿真枪。军队保卫部门要深入走访部队营区、家属区、干休所,动员上缴个人私存的枪支弹药。公安机关对收缴的枪爆物品,要逐一登记造册,组织集中销毁。公安机关要会同军队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安全销毁发现的战争遗留爆炸物。

2.加强寄递物流行业监管。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寄递物流行业和寄递新业态的安全监管,指导寄递物流企业按照规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协议用户的审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货运企业按照零担货物受理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对货物进行抽检抽查,确保托运货物品名、数量等信息与运单填写信息一致。公安机关要会同邮政、交通运输部门将易制枪爆物品目录提供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识别发现能力。公安机关要将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贩运枪爆物品案件,通报邮政、交通运输部门逐一倒查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对不落实客户身份查验、运输寄递物品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寄递物流企业,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要严格落实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一律倒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建立完善寄递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要固化十九大期间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管理经验,对敏感时期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实行临时管控措施。

3.加强重要通道查控。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对公交、长途客车的安全检查,提高抽检率,实行逢疑必查,严防不法人员携带、运输枪爆物品。公安机关要强化公安检查站点、社会面动态查控,及时发现查缉枪爆物品。要加强入京通道查控,强化与周边省、市协作,严防非法枪爆物品流入流出我县。

(五)全面加强枪爆要素管控

1.全面加强重点物品管控。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射钉器、射钉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凭证购买、购销备案制度,严防非法流失和违规销售,严防被改制成枪支。体育、公安等部门要检查督促射击运动竞技体育单位切实加强运动枪支弹药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运动枪支弹药非法流失。公安、工信、安监、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二氧化碳气体爆破、影视烟火和道具枪、进口玩具枪、退役发射药等的安全监管。公安、工信、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农用硝酸铵和硝酸铵复混肥抗爆性能强制检测制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案件事故。

2.全面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公安机关要全面摸排曾因枪爆犯罪被打击处理的人员、掌握制枪制爆技术人员以及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等人员,进一步健全涉枪涉爆重点人员信息库,依托公安大情报平台,全面掌握其现实表现、经济状况、交往关系、通信出行、网上动态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判和情况通报,及时预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流入地、流出地要落实双向联查、双向联控机制,实现对重点人员实时跟踪管控。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将涉枪涉爆重点人员要素提供给互联网企业,联动开展实时监测管控。

3.全面强化重点地区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多发区域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许家沟、铜冶、磊口、善应、都里、马家要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做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要加大对山区、林区的排查,强化对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等涉枪人员的管理。许家沟、铜冶、磊口、曲沟、崔家桥、都里、善应、蒋村、马家要重点加强涉爆重点人员管控,切实掌握涉爆重点人员的动向,防止制爆技术外流。水冶、铜冶、柏庄、吕村、蒋村要强化对化工市场、化工商店的清理整治,督促易制爆从业单位落实流向备案制度,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建材市场、五金市场的清理整治,强化对射钉器、射钉弹的安全监管。

(六)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1.开展宣传教育。宣传、网信、广电、公安等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专项行动部署和成效,通过案例宣传、以案释法,深入宣传枪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引导教育群众认清危害、自觉抵制,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的广泛共识。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事故,要及时调度掌握,做到现场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严防形成炒作。

2.动员群众举报。各单位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方式发布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对经查实的及时兑现奖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向社会发布联合通告,体现宽严相济政策。

3.强化警示震慑。工商、网信、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形成综合惩戒氛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梳理一批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警示广大群众和从业单位,震慑违法犯罪。

(七)大力推进长效制度建设

1.健全协作机制。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情报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推动枪爆物品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种间、区域间线索联查、案件联办以及重点人员联控等长效机制,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

2.完善法律法规。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的办理涉枪涉爆案件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案件办理,完善办理枪爆案件的行刑衔接。

3.创新科技手段。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综合平台,整合、汇聚信息资源,切实提高打击枪爆违法犯罪能力和水平。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寄递物流企业协作,建立网上线索数据模型。公安、工信、交通运输、安监、体育等部门要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推动炸药示踪、现场混装作业、电子雷管、枪支数字化改造、剧毒化学品物联网管控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对枪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等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的动态监管。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2018年5中旬)。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5月至201812月)。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片区、分条线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破获一大批案件,整治一大批隐患,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深化巩固阶段(20191月至201910月)。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坚持边打边建,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法律法规,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911月至201912月)。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固化工作机制,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和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好打击整治各项工作。推动建立由公安机关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列出路线图、时间表,组织多轮次督导检查,查找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形成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联动打击,切实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公安机关各警种要共同研判枪爆违法犯罪新规律、新特点,不断提高打击整治工作实效。要加强与外省、市执法合作,强化与重点省、市和地区间的沟通协调,为我县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对重大、恶性枪爆犯罪案件快审快判,依法从严惩处。

(三)强化督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围绕缉枪、治爆、净网等重点任务逐项制定考评标准,明确考核导向,定期考核通报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引导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梳理一批问题突出乡镇进行挂牌督办,打击整治不到位的不予摘牌。要运用综治考评手段,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重点地区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党委政府负责人;对工作进展缓慢、协调不力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把握法律政策,注重执法效果。各级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法律政策底线,毫不动摇地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有杀伤力的枪支、爆炸物品和危害大的持枪、爆炸犯罪。要准确把握政策,在及时查处制贩、购买仿真枪的同时,对普通玩具枪注意区别对待。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同时也要以人为本,防止机械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全面掌握情况,加强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搜集、掌握本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和战果。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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