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政办〔2018〕54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 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安阳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5日 安阳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和《安阳市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安政妇儿工委办字〔2018〕4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以下简称“两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更多农村妇女、城市低保妇女接受免费“两癌”筛查服务。同时通过广泛宣传与健康教育,树立“预防第一”的健康理念。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筛查服务机构,用5年时间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其中2018年完成筛查6000人。 (一)目标人群 安阳县农村及纳入城市低保的35—64岁妇女。 (二)服务内容 1.宫颈癌筛查 (1)初筛检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2)阴道镜检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1)初筛检查。对服务对象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筛查服务机构应当建议其自费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建议其自费进行进一步检查。 三、基本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五年内可免费享受一次“两癌”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筛查与诊断服务。医疗保健机构不准强行要求检查结果正常者进行下一步检查、不准搭车检查、不准变更检查项目、不准搭车收费。在非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不属于免费服务范畴。 (二)知情选择原则。“两癌”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筛查项目。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两癌”筛查内容的义务,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及省、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两癌”筛查民生实事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职责分工 县妇联:负责免费“两癌”筛查的总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等工作。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请示汇报。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的技术服务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组织成立技术专家组,制定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技术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依法依规实行合同管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筛查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加强对免费筛查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定质控方案,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保证筛查质量;加强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协助做好宣传发动。 县财政局:将免费“两癌”筛查县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落实资金,按照进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快预算执行。依据省、市相关文件制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在部门绩效评价基础上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县民政局:配合做好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宣传发动、组织参检工作,提供全县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名单和基本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按照规定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免费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筛查机构 承担免费“两癌”筛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并符合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免费筛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筛查机构由县卫计委依据相关标准并经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后予以认定,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两癌”筛查经费统一编入卫生计生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卫生计生部门在购买服务时,可分两类情况:(1)2020年底前,既往承担过“两癌”筛查工作、本次被认定为筛查服务机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购买其服务;(2)向符合上述条件之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购买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确定入围资质,开展“两癌”筛查服务。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不得超过3年。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技术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免费“两癌”筛查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数据收集及统计报送等工作。 六、筛查流程 (一)指标分配。按照普惠性原则对各乡镇分配名额进行分解,优先乡镇、优先贫困人口、优先既往没有享受过政府免费“两癌”筛查的适龄妇女。以乡镇、村为单位,确定筛查目标人群。优先保障建档立卡的贫困适龄妇女纳入筛查,实现政府公益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服务精准扶贫工作。 (二)筛查动员。县妇联、县卫计委要在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配合下,协调乡镇、村,登记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宣传服务卡,进行宣传动员并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筛查。 (三)开展筛查。承担免费“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对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免费宣传服务卡、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免费筛查服务。 (四)数据统计。承担免费“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将免费“两癌”筛查数据按月报送县级技术管理机构汇总、审核后,提交县妇联、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市级相关部门。中央投资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单独管理。 (五)跟踪救助。县妇联要通过全国妇联“两癌”筛查救助系统,及时调查统计上报患癌贫困妇女信息,为开展救助做好基础工作。 七、进度安排 2018年6月15日前,进行项目调研、协调,核实“两癌”筛查任务数,下发工作方案;6月底前,建立推进机制,认定服务机构,组织人员培训,全面启动,完成全年任务的30%以上;9月底前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质量控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完成筛查任务,接受考核,进行总结。 八、经费保障及管理 (一)经费来源。根据省市要求,筛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比例安排,县级需要配备40%的筛查经费。另外,县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信息数据管理、随访管理等,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费标准。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49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79元。具体项目内容的结算标准在技术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 (三)经费核拨。筛查资金数根据2018年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拨,实行预先拨付,按年度据实结算。 (四)经费结算。对服务机构实行月结算制度。县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按月根据辖区内免费筛查服务机构相关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复核。根据服务项目数量及标准核算服务经费,经县妇联、县卫计委审核后,通过财政部门支付给承担相应任务的服务机构。 (五)经费监管。对出现资金配套、拨付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免费“两癌”筛查民生实事,成立了组织机构(名单附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重视免费“两癌”筛查工作,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分工,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各责任部门分工情况报县妇联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免费“两癌”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加大对贫困妇女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强化各级工作人员和筛查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三)强化督导考核。依据《河南省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我县免费“两癌”筛查民生实事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县督查局将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纳入年中、年末督查内容。为确保免费“两癌”筛查按时序进度如期推进,县妇联、县卫计委将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调研督导,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工作推进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工作中弄虚作假、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强对筛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民生实事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安阳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 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安阳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 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培臣 正县长级干部 副组长:晁锦锦 县妇联主席 张秀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运平 县卫计委主任科员 李山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姜曙辉 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马进华 县妇联副主任科员 刘少波 县卫计委基妇股股长 赵 芬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刘林妹 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 宋俊杰 县扶贫办行业扶贫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晁锦锦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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