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工作]
负责民政、残联、信访、司法、科级、武装、文明、处置非法集资、宗教等方面工作,联系政法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信访局、民政局、司法局、科技局、残联、武装部、文明办、处非办、宗教局、工会、团县委、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