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总医院等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李庆祥同志安阳县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金付、李改云同志安阳县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国强同志安阳县总医院副院长、安阳县骨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怀东同志安阳县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振华、张民军同志安阳县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安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