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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任〔2016〕4号关于免去李庆祥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文来源:安阳县政府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次数:

安阳县总医院等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李庆祥同志安阳县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金付、李改云同志安阳县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国强同志安阳县总医院副院长、安阳县骨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怀东同志安阳县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振华、张民军同志安阳县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安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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