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
|
|
|
安阳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
工作任务
|
任务序号
|
工 作 要 求
|
牵头单位
|
加强预期引导
|
1
|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自主举办或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制定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要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县经济发展的信心。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2
|
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
县财政局
|
3
|
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半年、年度主要统计数据,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
县统计局
|
|
4
|
深化审计结果公开,重点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主要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开,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政务公开实效。
|
县审计局
|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5
|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入企开展政策宣讲等工作。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6
|
通过县政府网站、县财政局网站集中展示、分类公开,及时更新我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
县财政局
|
7
|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
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8
|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
县人社局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9
|
待市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后,及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
县发改委
|
10
|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等结果公开。
|
县发改委
|
11
|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等公共资源交易中,从招标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均要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全面公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12
|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13
|
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晾晒,接受社会监督。
|
县编办
|
14
|
深化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
县编办
|
15
|
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工商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16
|
围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县法制办
|
|
17
|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
县电子政务中心、县便民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18
|
每周发布县内小麦收购价格信息。做好收购旺季收购进度信息公开,收购旺季时每十日发布小麦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粮食购销情况。
|
粮食局
|
19
|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政策措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程序、方法,农户摸底信息调查表,农户承包地块数、承包地“四至”、面积等信息在村进行公示。
|
县农业畜牧局
|
20
|
及时公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获得农业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信息。公布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
|
县农业畜牧局
|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21
|
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县本级公开。
|
县财政局
|
22
|
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
县财政局、各预算部门单位
|
23
|
细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取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公开采购预公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采取协议供货模式的,要公开入围厂商、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款、采购结果等信息。政府采购相关投诉处理及违规处罚结果应一并公开。
|
县财政局
|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24
|
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
|
县科技局、县工信委、县发改委
|
25
|
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
县发改委、县工信委
|
26
|
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
县发改委、县工信委
|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
27
|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和已完成过剩产能化解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同步发布。
|
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
28
|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加大县内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情况公开力度。
|
县商务局
|
29
|
强化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公开力度。优化标准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做好工业品生产许可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编制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质量品牌名录。
|
县工商质监局
|
30
|
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按月公布全县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结果。对抽查结果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产生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
县工商质监局
|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31
|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督促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公开公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督促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
县扶贫办
|
32
|
及时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
|
县民政局
|
33
|
全面公开劳动保障“黑名单”和“红名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名单等,及时公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
|
县人社局
|
|
34
|
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县环保局
|
35
|
开展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月公布地表水水质情况。按季度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
县环保局
|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36
|
按季度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
县环保局
|
37
|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水务局
|
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38
|
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公开力度。
|
县教体局
|
39
|
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精准扶贫脱贫、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县教体局
|
40
|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县教体局
|
41
|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
|
县卫计委
|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42
|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均应依法公开。
|
县药监局
|
43
|
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继续加大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日常行政检查监督信息公开力度。
|
县药监局
|
44
|
及时发布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审批及监督检查公示公告。集中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关信息。
|
县药监局、县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45
|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
|
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46
|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三榜三公示”制度,及时发放2017年安阳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细化公开申报条件、危房等级评定标准、贫困类别、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及完成情况,包括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
|
县住建局
|
|
47
|
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
县国土资源局
|
48
|
围绕解决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主管部门要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征地信息。要及时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相关信息,并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
县国土资源局
|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49
|
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并发布预警信息。
|
县安监局
|
50
|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监察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按照“谁调查、谁公开”原则,按时全面公开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
县安监局
|
51
|
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检查抽查等信息。
|
县安监局
|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52
|
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全面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53
|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重大决策正式出台后,要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
|
县政府办公室
|
54
|
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要纳入公开范围。
|
县督查局
|
|
55
|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
县政府办公室
|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
56
|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行政机关对于自身出台的政策,要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
|
县政府有关部门
|
57
|
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回应针对性,不得以转载工作动态、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等充当回应内容。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
县委宣传部、广电总台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58
|
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县电子政务中心
|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59
|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规范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
县政府办公室
|
60
|
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当申请人选择电子邮件为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时,行政机关发送答复书的电子邮箱所显示的发件人名称应规范正式。
|
县政府办公室
|
61
|
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要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应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
|
县政府办公室
|
62
|
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