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安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安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建设系统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5、依靠社会力量。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1、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其他班子领导。 成员: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 2、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接受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 (2)统一领导本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有关方面进行抗震救灾。 (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问题。 (4)做好震情、灾情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和救灾工作。 1、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长:副局长或其他班子领导。 成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 2、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直接组织指挥灾区抢险救灾,控制灾害扩大。 (2)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安置、疏散灾民,保障灾区基本生活条件。 (3)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提出紧急援助意见和建议。 (4)协助乡镇政府接收、调配救灾物资。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1、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汇总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 (3)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及时疏散居民。 (4)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5)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2、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 (1)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接受任务。 (2)各救援队要及时参加地震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报告救援工作情况。 (3)在救援行动进程中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应急行动 县民政局组织力量对灾区乡镇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道路和重要县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乡镇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 (三)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施救援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对震损建筑物是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监视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搞好自我防护,防止意外伤害,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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