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位于安阳市紫薇大道中段,下设二级机构“安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隶属于县委、县政府全额供给行政单位。现有在编干部职工4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2名,有中级职称以上的2名,在职党员25名,离退休人员37人。 安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范围: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全县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