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共安阳县委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5年11月由原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安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成立。内设有11个股室,1个直属机关,2个分局,8个工商所,1个监测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59人。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服务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5、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6、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广告违法案件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振兴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