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研究编制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监测分析新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监督、协调新区各种招投标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区能源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
三、分析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定新区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日常运行监测;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推进科技创新。
四、综合管理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及具体措施;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安阳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协调新区统计工作,制订新区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对新区物价的综合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新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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