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订新区对外开放、融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编制新区对外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新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新区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承担新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有关安阳新区会展签约活动的协调组织。
(三)负责协调、指导新区区域内各乡镇、产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和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区招商协调工作、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和网络建设。
(六)承担新区与省市商务工作、融资合作、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和开展。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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